我养了一只猫。
我们是一年多前认识的,那时的他有被驯养过但又被弃养了,戒心虽然有些重,不过整体来说还是很亲人,只要不接触他的底线,他是可以让人又摸头又挠下颚的,唯独就是不能把他抱起来。
他很乾净,和其他那种一旦被野放就无法照顾自己,会把自己搞得一蹋糊涂的流浪猫十分不一样。他棕色的双眼望向你的时候有无尽的温柔,但又好像是无尽的淡然,他是我见过最特别的猫。
我起初并没有作为他特别的存在,他遇见我时的眼神彷彿是在说:「喔,又一个人类。」不特别亲近也不特别抗拒,就是非常淡定的模样。我当初也没有特别注意他,因为我其实喜欢布偶猫,我喜欢又乖巧又漂亮,时不时还跟你撒娇的那种猫,所以当初我对他也只是:「喔,一只很乾净漂亮的猫。」
事实证明,人的喜好和最后的选择不一定相同。
我们一人一猫两条平行线是怎么相遇的,说来是我们两个都认识的一位朋友。那位朋友知道我喜欢猫,便开玩笑地让我去抱抱他,他当时或许心里不是很愿意——又或着他觉得没差——最后他还是让我抱了。
我有些紧张,我不太敢乱摸他,怕他发脾气挠我,我就很安分的只是抱起他,接着一低头就和他棕色的眼睛对上眼了。我没有说话,他也没有开口,我们两个就对视了几秒钟,安静地连我朋友都不说话,也盯着我们两个。
你们有没有听过那首歌?就是"爱情来得太快,就像龙捲风..."的那首,我不知道歌名和歌手,但我那时脑袋就突然响起了这一段句子,而我的心竟然也扑通扑通地说着赞成。
我开始养他后有问他当时是不是同样的感觉,他不屑的撇我一眼之后就把头转开了,但我看他翘起的猫尾巴就知道了。
那时我认真地看了他的眼睛,真的很漂亮,不是像布偶猫那种湛蓝像宝石一样,而是更加温柔空灵的棕色。说实话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棕色是很不起眼的颜色,一不小心就会像土一样,是那种在调色盘上我会剩下最多颜料的那种颜色。
可能是我的视线太炙热了,他很快就转开了脸,我也马上回了神,把他放了下来。我朋友不知道我内心的活动,就只看到我把他抱起来、互相看了一眼,然后就很正常的放下来,过程彷彿就是普通的抱猫仪式,于是她也觉得我们两估计没戏。
哼,我可是越紧张表现就越淡定的那种人呢。
不过自从那次抱过他之后,我就开始有些主动但又不那么频繁的找他活动,也为我的攻坚行动吹响号角了。
对于攻略有戒心的浪猫,虽不到每试必成功,但我也是经验丰富到有心得了。最关键的当然是先从吃的下手,不过可不能只餵他一只,那样是笨猫都看得出来有不良企图,得包含他的朋友一起餵。
但是!唯独给他的份要多一点点,多的份量要好像是手抖了一下多给的,又比其他猫能多吃小半份的程度,重複餵好几次,一方面让他习惯你的餵食,而日久了之后他才会发现你给他总是多一点,让他心里有数。
此时攻心攻下来了,若是猫没有出现抗拒反应,这才开始强硬起来,开始只为他摸头、梳毛,陪他玩任何他喜欢玩的游戏,餵食还得继续,而且要多给一点他爱吃的湿食罐。
餵了这么久,我也是对他颇有了解的,他很爱吃蛋和切细的肉,每当我把炒蛋和碎肉混在一起,他就格外开心,因此我也三不五时都餵他吃炒蛋和碎肉。
不用太长的时间,同志们,攻坚成功了。
实际上还是他主动要我带他回家的呢,那天晚上我餵完了饭,摸好了猫收拾好餐盘,和他道了一声晚安就要往回家走,没想到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离开,而是主动蹭上我,让我抱着他走。
我当下自然又惊又喜,高兴的不得了,甚至揉了几把我肖想很久的软肚肚,他也很顺从的让我又摸又抱。
很快的,我向大家宣布,我养了一只猫,他是我男朋友。